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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什么是使用宣誓?
商标使用宣誓(Affidavit or Declaration of Use)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某些国家法律要求下,正式提交文件声明该商标已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真实使用,以维持其法律效力。
宣誓通常以书面形式提交,有的国家还要求附上实际使用证据。
如果商标长期不使用而未提交声明,可能被撤销!
全球范围来说,商标需要宣誓的国家有8个——
1、美国
注册第5-6年需要宣誓
注册第9-10年需要宣誓
2、墨西哥
注册日满3年起的3个月内提交实际有效使用声明
每次续展时需要提交使用宣誓
3、菲律宾
申请日起3年内需要宣誓
注册日起5-6年需要宣誓
每次续展到期日起1年内需要宣誓
4、阿根廷
注册日起5-6年需要宣誓
续展时也需要再次提交使用宣誓
5、柬埔寨
注册日起5-6年需要宣誓
续展时也需要再次提交使用宣誓
6、海地
注册日起5-6年需要宣誓
续展时也需要再次提交使用宣誓
7、波多黎各
在注册日起5-6年和9-10年提交使用宣誓
8、莫桑比克
注册之日起5-6年使用宣誓
注意:
有的国家是注册时就要附带宣誓;
有的国家是注册后某个时间点要提交,如美国是第5-6年内必须提交使用声明,否则商标会被取消!
有些国家虽不强制宣誓,但有“连续不使用撤销”制度;
英联邦部分国家仍保留“宣誓制度”作为注册程序一部分。
建议:建立商标管理、监测服务,设置提醒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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