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流程中的重要环节,旨在维护商标注册秩序,保护在先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。以下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相关条例,对商标异议常见问题逐一解答,为相关主体提供参考。
一、商标提出异议的条件
提出商标异议需满足双重条件,既要求主体和理由符合法律规定,也需提交规范材料。从理由来看,分为两类情形:一是任何人认为被异议商标违反《商标法》第四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(如商标含禁用元素、缺乏显著性等绝对禁止性条款);二是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其违反《商标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规定(如侵犯在先商标权、抢先注册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权利冲突条款)。 从材料要求来看,异议申请需具备明确的异议理由、事实和法律依据,提交异议书及相关证据,且不得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理由、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,否则商标局不予受理。
二、什么时候可以提商标异议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异议申请需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。该期限为法定不变期间,无中止、中断情形,逾期商标局将不予受理。对于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国际商标申请,异议期限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《国际商标公告》出版的次月1日起计算三个月。 需注意,商标仅在初步审定公告后才进入异议期,若仍处于申请审查阶段或已核准注册,均无法提出异议(注册后可通过无效宣告程序维权)。
三、谁可以提出商标异议
商标异议的申请主体根据异议理由不同有所区分:针对违反绝对禁止性条款(如禁用元素、缺乏显著性)的商标,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,无需证明自身存在直接利害关系;针对违反权利冲突条款(如侵犯在先权利、恶意抢注)的商标,仅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,常见主体包括在先商标注册人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、在先著作权人、姓名权人等。 这里的“利害关系人”需与被异议商标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关联,并非普通公众均可针对权利冲突类情形提出异议。
四、商标被异议多久出结果
依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商标局自初步审定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,需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、理由并调查核实后,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。若案件复杂、证据需进一步核实等特殊情况,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,可延长六个月。 实践中,异议结果出具时间受案件复杂度影响,简单案件可能在9-12个月内完成审查,复杂案件则可能延长至18个月,整体周期需以商标局实际审查进度为准。
五、商标被异议有几种结果
商标局针对异议案件仅作出两种核心结果,同时配套相应救济途径:
1、异议不成立,准予注册:商标局认定异议理由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,将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,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。此时异议人若不服,可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五条规定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。
2、异议成立,不予注册:商标局认定异议理由成立,驳回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。被异议人若不服,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;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,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六、商标被异议成功率
商标异议无固定成功率,核心取决于异议理由合法性、证据充分性及双方应对质量,整体受以下因素影响:(以下数据仅供参考)
1、异议理由类型:违反绝对禁用条款(如含国家名称、欺骗性内容)的,异议成功率较高,可达70%-90%;基于商标近似、相同提出的异议,成功率约50%-70%,需充分证明商标近似及商品/服务同类;恶意抢注类异议成功率约40%-60%,依赖恶意证据的完整性。
2、证据与应对:异议人提交在先权利证明、使用证据、混淆可能性分析等充分材料的,成功率显著提升;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,异议成立概率超80%,若及时答辩并提交反驳证据,可降低败诉风险。
3、审查主观性:商标审查存在一定主观判断空间,不同审查人员对商标近似度、显著性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,间接影响结果。
需注意,无机构可保证异议100%成功,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异议理由及证据效力。
七、被异议的商标可以重新申请吗
被异议的商标是否可重新申请,需结合异议成立的理由区分:
1、因绝对理由被驳回(如违反禁用条款、缺乏显著性):重新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,仍会因违反同一法律规定被驳回,不建议重复申请;若对商标进行实质性修改,消除绝对违法情形,可依法重新申请。
2、因相对理由被驳回(如侵犯在先商标权、近似冲突):若能修改商标标识,使新商标与在先权利商标无近似冲突,或避开在先权利覆盖的商品/服务范围,可重新申请;若未解决权利冲突问题,重复申请仍可能被驳回或再次遭遇异议。
需特别注意,若重新申请的商标与原被异议商标完全一致,且异议理由仍成立,商标局将直接驳回申请;同时,不得以相同事实和理由针对同一在先权利再次提出异议相关主张,避免违反法律规定。 综上,商标异议涉及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要求,建议相关主体在提出异议或应对异议时,充分依托《商标法》及实施条例,准备完整证据材料,必要时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机构处理,以提高维权成功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