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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“白象多半桶方便面的多半是商标”登上微博热搜第一,引发了网友大量讨论。
许多网友表示意外:“谁能想到‘多半’竟然是个商标!”、“白象也玩文字游戏了?”
事件回顾——
白象食品推出的“多半桶面”“多半袋面”因名称中的“多半”二字引发消费者误解,认为这是营销用语、调侃说法,实际上“多半”是已注册商标,具有独占权。
对此,白象公司在6月4日发布声明:
“‘多半’系列产品是基于常规产品(70g面饼)加量至110-120g而来,目的是让消费者一眼区分大份量。若因此引发误解,我们诚挚致歉,将尽快调整包装设计以消除误会。”
实际上,近年来不少品牌在商标名称中引入日常口语或模糊概念,以引发关注或是误读,达到传播效果。例如:
? “一点点”(奶茶)早期被认为是形容量少,实则是注册商标;
?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“壹号土猪肉”,其中,“壹号土”是该公司申请的商标。
? 湖北一公司多次申请注册“山里来的土”商标用于鸡蛋产品,虽处于驳回复审中,但商家仍在产品包装上使用。
? “不太甜”、“超满足”、“有点东西”等字词,也陆续进入商标局数据库;
那么通过这些事件,能给我们商标注册申请带来什么思考和提醒呢?
首先,在中国,注册商标须具备以下几点条件:
1.具有显著性:能使相关公众识别其商品或服务来源;
2.不与在先商标冲突:避免近似或相同;
3.不得使用通用名称、功能描述性词汇(如“饮料”“大份”“美味”等常常被驳回);
4.不得误导公众或有欺骗性;
5.不违反公序良俗。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规定,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,不得以“不添加”“零添加”“不含有”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。虽“多半”与“零添加”等表述不同,但从原则上看,若企业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分量的认知,也与该通则中要求标签内容真实客观、不得误导消费者的精神相悖。
所以说,即便是日常用语,也可注册为商标,前提是能形成明确的商品来源识别作用!
“白象多半”事件提醒我们:商标不只是品牌名,任何能让消费者记住你的标识,都有可能成为商标。但也要注意:创意与合规之间需要找到平衡,避免营销语言被误解为“品牌态度”时,反而引发争议。
你还见过哪些让你意外的“商标”?可以评论区谈论。一起了解商标注册显著性判断、命名建议或规避近似风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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