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菲律宾商标注册概述
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,官方语言为英语、菲律宾语。菲律宾是《巴黎公约》《WIPO公约》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,也是《马德里协定书》成员国,所以,菲律宾商标注册可以通过“单国注册”或“马德里国际注册”的方式办理。菲律宾商标采用国际尼斯分类,接受一表多类申请。
二、 菲律宾商标注册资料
1、申请人名义和地址
2、商标图样
3、商品类别及其项目
4、签署的委托书(中文签字)
5、若声明优先权,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菲律宾语翻译件
三、 菲律宾商标申请流程
注册流程:申请-受理-审查-公告-核准-发证。
申请: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;
审查: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,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、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;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;
公告: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,公告日起30天为异议期;
核准发证: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,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。
四、 菲律宾商标注册时间
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:1-2周
注册周期:4-6个月
异议期:公告日起30天
有效期:10年
马德里方式,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:8-12周
马德里方式,注册需时:18-24个月
五、 菲律宾商标宣誓
使用宣誓:在菲律宾注册商标需要提交使用证据以维护注册商标持续有效,错过任一时限将导致商标失去效力。
1. 第3年DAU——申请日起3年内;
2. 第5年DAU——注册日起5-6年之间;
3. 续展DAU——每次续展到期日起1年内;
4. 每次续展日起5-6年之间
六、 菲律宾商标有效期和续展
有效期:10年,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日期起算。
续展期: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。提前6个月可申请续展,宽展期为6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