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印度尼西亚商标概述
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局负责印度尼西亚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与审查,官方语言为印度尼西亚语。印度尼西亚是《巴黎公约》《商标法条约》《WIPO公约》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;也是《马德里议定书》成员国,故印尼商标注册既可以通过“单国注册”方式办理,也可以通过“马德里国际商标”的方式办理。印度尼西亚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采用尼斯分类,接受一表多类申请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颜色组合、标语、全息图、声音、立体图标。
二、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资料
(1)申请人名义及地址
(6)若声明优先权的,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印度尼西亚语翻译件
注册流程:申请-受理-公告-审查-核准-发证。(先公告后审查)
公告:审查员先进行形式审查,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,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;
审查: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审查员将对该商标进行实质审查,包括对显著性、是否违反商标法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冲突的审查。
核准发证:审查通过后,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,并向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。
续展: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,宽展期为12个月(宽展要额外收费),续展有效期为10年。